作者:蔡振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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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知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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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t 4. 但人还是视觉动物
说了这么多,应该不会再问我是不是搞艺术的了吧。但有了金玉其中,也不好败絮其外吧?毕竟在互联网,眼睛看到的直接关系到对这个虚拟世界的感官。道理如同只有懒女人,没有丑女人。不求惊艳,至少要得体。有多少人是因为 App Store 的截屏美尝试新 App 的?虽然下了发现不太实用,不多久就删了。但要是看着太凄惨,直接不会下哦。就好像遇到长得美的产品谈个恋爱,实用又贴心就结婚吧!之前说的一切是为了让产品伴人长久,而视觉的包装是为了“让你在人群中多看我一眼”。
这里又插播一条面经,常听要面试的人问交互设计师需不需要视觉很好?官方说法可能是 “有一定的视觉品味”,不代表可以忽略视觉。因为视觉真的是无处不在:界面本身的美感,交互动画,产品的包装和推广,presentation 的风格和细节,面试者的品貌气质衣着,眼神的交流…… 别忘了这是看脸的世界。交互设计师的确不需要在视觉上有多大造诣,但不会做包子也得知道包子好不好吃吧?
再说,美感是个比较主观的东西。跟之前强调的逻辑性是对立面。一些人觉得好看的另一些人很可能会无感或者反感,反之亦然。设计师辨识时代的潮流,然后创造新的潮流。过多追求好看也可能在功能上碰壁。最后都是各种力量的权衡和折中。所谓美感度强的设计也就是获得更多人欣赏的几率高一点,没什么正确答案。大概这就是设计师永远不会失业的原因吧,需求在变审美也在不断刷新,所以永远可以有下一个版本。
因个人兴趣,我最近在做一个小小的一百天项目,画一百条我认为很美的裙子。满足一下少女心和对时装插画的兴趣,训练一下手感并熟悉不同画材,同时也从新的角度找点灵感。觉得在这个过程中,不说对衣服的品味有多少升级,至少对线条、层次、结构、和整体轮廓有了更高的敏感度。让我想起刚开始做设计,从纠结于字体、颜色、可交互元素的样式,到空间的层次和布局,到有意图的导航人眼看的位置,到留白的设计;从炫技到做减法;不断尝试、学习、吸收,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但又能适应不同场景的需要。这是一场永无止境的修行啊。

Part 5. 尾记
这是一篇非典型意识流的设计工作小感悟。自大学毕业就没有写过中文的文章了,平时在英文环境中汉语记忆被冲刷了不少。若语句不通或比喻不当,请多多包涵不吝指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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